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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认定36家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5-09-06 18:29
近日,我市新认定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5年度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
为继续推进合作社创建能力,根据《关于开展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的通知》规定,市农委在县(市)区农委现场验收和推荐的基础上,组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对县(市)区申报的40家(其中农机类11家)农民合作社进行评审,确定肥西县瑞华草莓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6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2015年度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在36家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肥西县5家,肥东县5家,长丰县7家,庐江县6家,巢湖市4家,市区及开发区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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