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中共安徽省委工作规则》等系列配套制度出台后,我们先后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下发学习通知、举办培训班等方式,逐字逐句进行研读,并结合蚌埠实际,制定出台了相关文件,细化工作要求、狠抓《条例》落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条例》,关键是要明规矩、尽责任、建机制、强能力,着力提升地方党委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一、强化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们党是一个具有严明纪律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是我们党不断取得胜利,实现从小到大、由弱到强的重要法宝和优良传统。地方党委担负着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实现奋斗目标的重大责任,任何时候、任何事情都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体现在各项工作中。在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上,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允许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在关键时刻、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坚定政治立场,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在面对复杂矛盾问题、处于“两难”之间时,多虑党的事业、少计个人得失,无私无畏、勇于担当。
二、全面履行职责,做到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 《条例》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以党内法规形式确立了地方党委“两个全面”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条例》,对地方党委来说,必须自觉坚持抓发展和抓党建“两个责任”一起扛,始终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真正做到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互动融合。在实施对“五大建设”全面领导上,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抓手,把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一体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杠、降成本、补短板”,着力抓好自主创新、产业发展、城乡建设、深化改革、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脱贫攻坚、保障民生等工作,全力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在坚持对党的建设全面负责上,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真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强化主业主责意识,把从严要求覆盖到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要像抓重大项目一样,抓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像抓经济运行调度一样,抓定期分析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状况;像抓经济发展要素保障一样,抓党员干部这一人的核心要素保障;像抓经济工作考核一样,抓党建工作考核。同时还要学会“反弹琵琶”,对经济工作的问题多从提高党员干部能力素质、转变党员干部作风上来解决、来保障,构建经济社会发展与全面从严治党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格局。
三、规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地方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以坚持民主集中制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议事决策制度,不断提高运用 《条例》做好党委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提高议事决策水平,蚌埠市委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市委常委会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的意见》《中共蚌埠市委工作规则》及 《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等文件,对市委、常委会决策事项范围和市委常委职责进一步细化界定,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把好方向、谋好大局、作好决策、用好干部、抓好落实上。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落实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严格把握 “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基础上的正确集中、集中以后的坚决服从”三个重要环节,凡出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凡涉及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问题以及党的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都由市委常委会会议或全会讨论决定,切实把集体作用发挥到最大,把个人决策行为界定在合理区间。决策一经形成,必须全力以赴抓好落实,绝不允许出现执行中的“堰塞”和“梗阻”现象,确保市委的决策掷地有声、一落到底、见到实效。在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支持这些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实际问题,广泛协商、广集民智、增进共识、增强合力。
四、注重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地方党委班子的领导能力。要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第一位的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安徽重要讲话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把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要强化创新意识,把创新融入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各个环节,真正让创新成为各项工作的评判标准,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成为塑造城市文化的核心要素,形成人人思创新、岗位求创新、工作评创新、考核看创新的浓厚氛围。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岗位更多看作是责任而不是权力,把干事创业谋发展作为最大责任,多做具有含金量、体现工作量的实事,努力创造经得住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业绩。要强化自我约束,坚持阳光思维、阳光工作、阳光生活,严格按规矩办事、按规矩用权,不给自己留空间,不给检查留后患,不要侥幸人不知,不让错误的想法和行为埋“炸弹”,养成在“聚光灯”下工作生活的习惯,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