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和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自觉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看齐。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同联系本地区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结合起来,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王学军书记来池调研提出的要求,着力打造“产业优、环境美、人幸福”的绿色崛起实验区、人居环境示范区、共享发展先行区,努力把池州建设成为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为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安徽样板破好题、立标杆。
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努力实现“人均争先、生态领先、环境居先、文明创先、民生优先”奋斗目标。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探索拓宽池州PPP模式,并抓住全国首批16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机遇,打造生态宜居城市,努力为中小城市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加快法治池州建设,成立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的意见。坚持以《条例》为指导,推动省委从严治党“23条”实施意见落到实处,确保管党治党走向更严更紧更硬。
在支持保证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上发挥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两院”、人民团体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保障有力、奖惩到位、合力而为”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凝聚幸福池州建设的智慧和力量。
完善制度体系,切实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工作
强化责任担当和制度建设。坚持把地方党委的职责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真正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大职责。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以 《中共池州市委工作规则》为“1”、其他系列配套制度为“N”的制度体系,从体制和机制上理顺和规范了全会、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议及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了地方党委议事决策咨询机制、沟通协调机制、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等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建立完善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建立市委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则。
强化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并开展决策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市委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进行咨询或论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党政班子每周商谈、四大班子每月议事、县区委书记季度例会等制度,抓好重大决策前的充分酝酿和沟通协调,建立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等几大班子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党委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沟通机制。
强化考核问责和奖惩措施。认真做好省委省政府开展的综合考核,制定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工作、基层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的意见,突出发展与党建双责任、双考核,着力构建考核、问责相统一机制,用鲜明导向推进责任落实。强化综合考核结果运用,将综合考核结果作为班子建设和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制定实施《池州市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落实问责办法 (试行)》,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
增强学习创新意识。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本地区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善于运用创新思维和创新举措,敢创新、能创新、善创新,努力打造“科学理论武装、具有世界眼光、善于把握规律、富有创新精神”的领导班子。
从严管理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对照“20字”好干部标准,精准选配干部,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推动干部选、培、用、管环环相扣,真正形成用严的标准要求干部、用严的措施管理干部、用严的纪律约束干部的体制机制,切实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队伍。
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认真践行群众路线,落实好 《池州市四级干部包片联户服务群众的实施意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听真言,察实情,开展驻村走访调研,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紧紧围绕中央和省里部署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领导干部带头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亲自撰写调查报告,推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发挥表率带头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带头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带头树立马克思主义人生观。要准确理解把握《条例》执行的标准和要求,积极争当促进发展的先锋、勤政为民的模范、廉洁自律的表率。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内法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30条”、市“20条”规定,带头树立良好家风,严格管束身边工作人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为广大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努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