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广东省属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提出具体、明确和清晰的改革路径。《方案》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目标,突出了分类推进改革和以点带面的基本思路;第二部分明确改革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包括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四个方面;第三部分则强调改革的组织实施和措施落地,形成改革合力。
在改革的针对性方面,《方案》区别准公共性企业和竞争性企业、企业集团和二级及以下企业,坚持分类指导、分类改革;明确要求省属企业制定“一企一策”的改革实施方案。在改革的系统性方面,明确到2020年形成15家左右营业收入或资产超千亿的大型骨干企业集团。未来70%以上的省属国有资本集中到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未来可能形成主导产业的行业。
在此基础上,坚持改革与创新国资监管机制相结合,按照“管准、管好、管活”的要求,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最大限度精简出资人审核事项,落实企业自主经营权,广东省国资委以出资关系为基础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